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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女子冒充原省委某位主要领导的女儿四处行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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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6-12 9:17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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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有着多次前科的无业女子,竞然冒充省委领导的女儿四处行骗。6月10日,经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人肖璇玲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;违法所得18435元予以追缴。
肖璇玲现年37岁,湖南省怀化黔阳县人。199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1993年、1994年分别因犯诈骗、贩卖假钞罪被收容教养两年。2007年5月,株洲的刘某通过朋友认识了肖璇玲,肖自称叫熊浩玲,是湖南某集团的老总,并谎称自己是原湖南省委某位主要领导的女儿。
经过多次接触后,肖璇玲发现刘某是做建材生意的,手头上有点钱,便打起了刘某的主意。去年8月份,肖璇玲租借了一台奔驰车,邀请刘某到邵阳看隆回水电站,欺骗刘某说该水电站是她投资的。为进一步掩饰其身分并证明自己的关系网强大,肖璇玲还带着刘某到邵阳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的办公室内借用警车。由此刘某对肖璇玲的身份深信不疑。
之后肖璇玲多次邀请刘某陪她到加拿大多伦多去调取资金,刘某称生意忙没有时间,肖就以买飞机票少了钱为由,骗取了刘某一万元,后又骗得2000元用于偿还赌债。肖璇玲还以同样方法骗取另一被害人李某6435元。所得赃款全部被肖璇玲挥霍。 来源:潇湘晨报
(责编:张荔 作者:通讯员 谭丽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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