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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公车进入交费时代
2007-8-7 9:30:08
    记者从市地税局得到消息,延续近21年的车船使用税已停止征收,取而代之的是已于8月开征的新车船税。
    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介绍,此此国家实施车船税改革,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而的原因:一是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适用的税制不统一,不符合简化税制与公平税负的要求;二是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的征免税范围不尽合理。对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和拖拉机征税,而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不征税,显然有失公平的原则,也不能体现国家的惠农政策及对弱势群体的照顾;三是税额标准几十年不变,税负明显偏低,收入规模太小,致使该税种的作用难以发挥;四是没有有效的控管手段,漏征漏管现象十分严重。
    据了解,新的车船税,与以往不同在于将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“车船税”,统一适用于各类纳税人,包括外商投资企业、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,解决了内外资企业率船税制长期不统一的问题;同时。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等财政拨付经费单位的车船将不再规定免税,公车从此进入交费时代。(来源:株洲晚报) 
(责编:戴志杰 作者: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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