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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国家旅游局下文正式批准我市成为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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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3-8 11:22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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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12月30日,国家旅游局下文正式批准我市成为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,株洲人民创建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的夙愿终于喜获成功。 我市今年要成功创建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是颜石生市长在人大会上向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的郑重承诺,也是我市确定的事关全局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。 为了完善我市城市功能,提升城市品位,优化城市环境,改善人居条件,提高市民素质,树立城市形象,做强旅游产业,全面推进社会经济发展,我市于2003年底向省旅游局、国家旅游局先后提出创建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的申请,并于2004年2月25日召开了全市创建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动员大会,决心用三年的时间,创建成为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。 三年来,在国家旅游局、省旅游局的关心指导下,在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,各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全体株洲人民的积极参与下,株洲旅游的硬件设施、软件功能全面提升,城市旅游功能日趋完善,旅游品牌形象更加鲜明,旅游发展环境不断优化,旅游产业规模逐步壮大,旅游经济比重逐渐提高,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创建目标成功实现。 创建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是我市落实市委“推进跨越式发展,构建和谐株洲”发展主题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我市获得的第一块国家级城市称号,对我市今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。我们将格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,继续深化改革,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素质,进一步推动株洲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、快速、平稳、健康发展。
(责编:戴志杰 作者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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