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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今天开始,消费者在长株潭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,如果发生消费争议,可进行异地投诉。今天,在省消委的监督指导下,长株潭3市消委签署了《长株潭消委共建消费维权合作机制协议书》,正式开展了这项合作。
此举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。按合作协议,消费者在长株潭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争议,不必跑到消费争议发生地去维权,可直接向居住地的消委投诉。消费者向居住地消委投诉后,受理消费投诉的消委在接到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,通过湖南消费信息网“投诉在线”平台将投诉向消费争议发生地消委移转,消费争议发生地消委收到转办的投诉,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,确认受理后,对争议的事实进行调查、核实和调解,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,重大疑难投诉6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。长株潭三市消费者进行异地投诉时,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(如购物凭证、合同、协议等)复印件,消费者居住地消委将这些投诉材料确认后,移转到消费争议发生地消委,并向争议发生地消委提供证明。
3市消委合作还包括如下内容:对涉及侵害3市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事实,3市消委将共同研讨,如达成共识,联合对外发表观点和意见;3市任何一个市消委发布的相关消费警示、重要声明,要向其他两市消委通报,以便互相借鉴;加强消费维权信息共享、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和市场调查、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调研等方面的合作。
又讯为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,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天成立。
(责编:戴志杰 作者:易博文 余知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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